并为一谈

并为一谈[ bìng wéi yī tán ]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,当作同样的事物谈论。
混为一谈
出处
唐·韩愈《平淮西碑》:“万口和附,并为一谈。”
造句
周作人《人的文学》:“但须全然出于自由意志,与被专制的因袭礼法逼成的动作,不能并为一谈。”
在这杂院里,小孩的生与母亲的死已被大家习惯的并为一谈.
“拆迁”一词,曾几何时与“暴力”、“强制”等并为一谈。
这是不相干的事,怎么你倒又并为一谈呢?
“承认中华民国是另一个问题,不能与西藏问题并为一谈。
用法
动宾式,作谓语;指混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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